民事
房屋土地文件/纠纷
房屋土地文件/纠纷 律师,你好!
一、关于94年做房子给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文件,文件的签署和公章至今是否生效?我家的房屋发生了纠纷,政府部门的人说我家以前做房时批下的文件现说无效,这么重要的文件/政策,请问是不是政府部门的人口头说这些文件无效就是无效?有些被审批的文件(盖有公章的)去年已收回去,现要求提供出来,竟然政府的人是这样回答的:这是很久的文件了,很难找出来,找出来也是没用的,以前的人(退休)批下的文件现在是无效的”请问作政府部门的人是这样为民的吗?
二、A 1987年给田地我家耕作,并口头讲给他家的一块地(与我家相邻的一块地)给我家做房子,那两块组合成了一块地,1994年经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我家做了6间瓦房,那块从1987年到2002年帮A交了15年的供量。2011年我家准备拆旧房起新房,A要求我家给一半土地做房子,并写了一份合同:前后左右是谁家的土地、谁家的房,于第二年清明前后需拆房给A做房,如不执行A将叫机器拆除,机器拆除所造成的费用由我家负责。我爸当时为了快点可以做起新房子在合同上签名并盖了手印,请问此份合同法律上是否生效?现在维有94年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文件可以证明这块是我家的,请问这些文件是否仍然生效?我家不想给A拆另一半的房,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做?望得到更有效的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y_ch……(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3-04-15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