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男女朋友吵架后,女方带走男方两只猫的其中一只,男方如果报警盗窃成立么
男女朋友吵架后,女方带走男方两只猫的其中一只,男方如果报警盗窃成立么 1、男女朋友在男方住处吵架闹分手,女方很伤心,男方出门前把他的两只猫锁在一个单独的房门内,此举动刺激了女方,恰好门锁不结实,女方迅速把其中一只美短(价值据男方说购自宠物店四千左右,另一只男方更喜欢的蓝猫没有拿)装在挎包中带走乘电梯离开,约二十分钟后男方回到住处发现猫少了一只,就发微信索要,恐吓说要报警盗窃,女方吓得赶紧去营业厅注销了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并拉黑了他微信。事后加回男方微信,男方仍然恐吓女方。
2、请问女方现在想索要留在男方家中的衣服,但怕见面被男方殴打或者报警,时间过了几个月,一直不知道怎么办?女方可以不还猫么,算不算盗窃?
3、现在时间又过去了一两年,女方用个小号微信上联系男方想寄给他一样东西,男方一下就猜出女方说你养吧。后不久,猫不慎丢失。请问现在女方还想联系男方重归于好,请问有可能吗,如果男方还报警对女方有没有危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ilus……(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20-10-1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