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此情况是否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情况是否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我父亲被一公司房产公司保安打伤,轻伤甲级。事件起因为:父亲的同事在一河旁钓鱼,我父亲在边上看,房产公司保安过来说不允许在此地方钓鱼,此地归属房产公司管理,与父亲的同事起了争执后,叫来其他保安,父亲同事叫我父亲去他家里叫他家人,但叫来的保安追过来对我父亲进行欧打,造成伤害。目前伤害者已逃逸。是否可以向房产公司要求伤害赔偿(伤殘赔偿金、医疗费等?)经鉴定机构确认,目前伤殘程度为九级。
在网上找取相关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目前个人认为其员工是在从事房产公司的劳务活动中造成的伤害, 虽然超出了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是否可以依据此条款对房产公司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muo73(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07-21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