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假结婚证获取更多动迁补偿
假结婚证获取更多动迁补偿 本人,女,1979年出生。昨日刚得知,1997年男友家为获得更多动迁补偿瞒着本人私自制造我和男友的假结婚证。(国家民政局并无婚姻登记记录)当时动迁分得2套动迁安置房,和数万元动迁补偿,因没有我的签字,至今2套动迁安置房未能做房产证,现在要求我协助签字办理房产证。问题1:97年时候的动迁协议是否有效?问题2:如果我协助办理产证国家是否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假结婚证获取利益)?问题3:今2010年了,如果我起诉前男友家和当时的动迁组,是否能获得名誉损失赔偿和精神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Bn5644(上海)
提问时间:2010-07-21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