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各位律师见过这样的条款吗?
各位律师见过这样的条款吗? 对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
若乙方逾期付款,则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乙方实际付款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0.1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使用权协议中的条款)
我是乙方,我逾期付款的话每天只拿0.1%%的违约金就能保持协议继续有效。假如我欠房产商30万,每天交3元钱违约金,协议继续有效,那我是否应该每天去交这3元钱,还是最后一起扣就可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夕照芦苇荡(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4-14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