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刚刚和开发商签订了负一层转让协议,发觉受骗
刚刚和开发商签订了负一层转让协议,发觉受骗 麻烦各位律师看看:
看好了这个带花园的负一层,是因为它的样板间地面高度仅仅比小区路面低不到1米,其他房源正在施工进不去,所以交了5万定金,急急签了一套。签完后,我设法进到施工场地看了看,发现我签的那套前面地面很高,足足1.7米,很不舒服。对这个高度问题,协议中没提,只是售楼小姐说1.4米左右,但样板间只有不到一米,所以室内和外面院子才感觉很舒服。我感觉我签的这套以后交工可能也就这样了,有点被骗的感觉。又翻了翻协议,感觉有些漏洞,似乎对我有利。
协议大致是这样的:(这个楼盘是正规的住宅小区,70年产权)
甲方:
乙方:
一、房屋坐落与付款约定
房屋坐落于@@@
定金:2013年4月10日,支付5万元(大写);
首付款:2013年4月18日,支付16万元(大写);
剩余尾款:2013年5月10日,支付14万元(大写)。
二、交付时间:2014年11月30日
三、关于权属的补充约定
负一层的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但政府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乙方已经知悉本协议签订时甲方仅转让上述房屋的使用权。
四、对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
若乙方逾期付款,则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乙方实际付款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0.1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五、对甲方逾期交房的补充约定
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日万分之0.1计算,违约金自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
六、交付标准:@@@未涉及地面高度问题
七、补充条款,@@@主要是不得私自改动赠送的花园
八、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10天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7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规定的交接时间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履行领受房屋的义务。
乙方逾期收房或因乙方原因甲方拒绝交房的,自交房通知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视同甲方按时交房,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交房通知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房屋的保修期,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九、乙方按照甲方及物业公司的要求缴纳全部房款及相关费用后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乙方应严格按照物业公司的管理及缴费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3年4月10日
我现在只是交付了5万元定金,发现了房屋问题。根据第四条,后面的款项我不付的话,每天也就是交3元钱的违约金,协议还继续履行,这应该是甲方的一个漏洞吧。我现在想据此要求重签协议,要求开发商将负一层的地面高度做个承诺(不能和样板间一样的话,至少也和他们宣传的一致,不能低于路面1.4m以上),而且留一部分尾款(比如10万)交房时支付以防开发商不守承诺。如果开发商同意还好说,如果不同意重签协议的话,那根据本协议,我只缴纳微量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开发商就拿我没辙了吗?我该怎么办最好?麻烦热心律师帮帮我。
(说实话,花这么多钱买个负一层就是看中了他其实和一楼差不多,要是位置很低的话,说实话10万都没人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夕照芦苇荡(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04-14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