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养护权一事
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女方无力抚养孩子 不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
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女方无力抚养孩子 不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
搜集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你好:
建议收集女方抚养孩子不利的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维权。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致电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您好,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您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您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女方无能力且有不良习惯的话,那么取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举证证明孩子由男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你好,小孩的抚养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一.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二.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三.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四.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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