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问题 律师你好,我家四口人,父母和我兄弟,我们两都没成家,宅基地上有两套房子各160平方是用来以后我们俩结婚用的,现在当地讲招商引资要拆迁,请问房子拆了以后房子面积,套数怎么分给我们
律师这个合理么
无为滨江新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民住宅房屋拆迁时,按被拆迁户家庭常住人口人均35平米的标准,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化补偿。当被拆迁户建设面积达到和超出人均35平米,选择实行产权调换的,按人均35平米标准执行,超出部分根据房屋结构及新旧程度,按每平米35元至52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偿;人均不足35平米的,按人均35平米标准,由被拆迁户按196元每平米标准购买补足到人均35平米。被拆迁房屋是砖瓦结构的,产权转换部分实行补差价款80元每平米。
被拆迁户一般除享受房屋补偿外,还可按规定享受房屋结构补偿(10-100元每平米不等)、附属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搬迁补助费(每户补助500元)、临时过渡安置补助。同时,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拆迁的,还可享受房屋及所有附属物总价的5-15%的奖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018……(安徽-巢湖)
提问时间:2013-04-14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