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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老人去世留下的房子,遗嘱规定由六个子女共同所有,但由我一人居住使用

请问一下,老人去世留下的房子,遗嘱规定由六个子女共同所有,但由我一人居住使用 请问一下,老人去世留下的房子,遗嘱规定由六个子女共同所有,但由我一人居住使用,其他人不得争抢,现在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房子的名头还是老人的,现在想要把名头改成自己的可以吗?还需要经过其他几人同意吗?已经二十多年了是不是不需要其他人同意就能办理?另外明年民法典就实施了,有没有新的要求?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
提问时间:2020-09-2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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