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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伊犁州医院对孕妇治疗过失造成流产后推脱责任
奎屯伊犁州医院对孕妇治疗过失造成流产后推脱责任 我是12月29日由于发热住进奎屯伊犁州医院呼吸科,住院当天我把有可能怀孕告诉呼吸科主治医师赵荣,12月6日来的月经,12月29日住的院,12月30日做了检查说我不可能怀孕,于是就用了孕妇禁用的药,但是出院后检查已经怀孕,最后考虑胎儿健康流产了,医院领导知道此事不但不重视反而百般推托责任,请求专业律师给于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奎屯阳光(新疆)
提问时间:2010-07-21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