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合同没有签下来,开发商发律师函没收定金不退还
合同没有签下来,开发商发律师函没收定金不退还 订购一套期房,订单上要求10定金,交了8万,没开任何收据。签合同签订单签,前要求看合同样本,一直未给看到,因房为期房,为在建工程抵押,考虑到开发商破产的因素,签合同时本人要求,在可以交房前3个月通知本人办理付款手续,但是房地产销售代理要去签订合同2周内交清全部款项,本人未 同意;因小高层,从其他人的合同中得知,没有写明使用电梯的品牌,只是笼统说使用国外品牌电梯,本人要求在合同的附件中写明电梯品牌,开发商没有同意,本人要求将物业的费用明细写进合同,开发商没有同意,本人要将电梯的维修、维护、更换、运行费用写进合同,开发商没有同意;因没有看到所定房型的具体结构,本人要求将房屋的房间的墙间距在楼房的示意图中予以标明,并双方协商约定误差范围及相关的责任,开发商没有同意;物业费方面,售楼小姐在未签订订单前答复所有的费用均在内3元/平方.月,但是签定单后,经多次询问才知道还有其他的费用(景观水提水费、电梯使用费、车位管理费等且收费标准不明),关于以上的几个事宜,本人曾5次到售楼处协商签订合同,均被告知合同上面一个字都不能修改,本人也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开发生就以上几个主要问题,给予书面的答复,也为得到答复,导致2个月的时间内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开发生发出律师函要求没收已交的定金。
请问这样合适吗?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PF668……(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04-13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