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听说现在新规,过了三年时效期,只要对方承认欠钱,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吧。谢谢

听说现在新规,过了三年时效期,只要对方承认欠钱,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吧。谢谢 我2008年在东莞清溪镇被一男人以做生意为由,骗了差不多180万。手上有2008年手写借条,有在东莞建设银行转帐给对方的收据,骗子拿了钱,立即跑了,找不到人,当年本来想去报警,骗子找朋友来跟我谈,答应每月还我9000元。还完为止。
    起先5年还每月按时还款,之后几年不太想还钱了,经常一年只还二三万,10年了只还了三分之一左右。今年,再找他要,说没钱,再问不理人,我微信里有还钱聊天记录,最新记录是这个月的,对方说没钱,听说现在新规,只要能证明对方承认欠钱,过了诉讼时效,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吧。 
    对方是东莞清溪镇人,我的是东莞建设银行转帐收据。
    我的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是不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清溪镇有可以起诉的法院长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8菩提树(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20-09-16 20:0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