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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你好,我前公司在员工离职后,故意拖欠工资不发,入职期间多次修改合同

你好,我前公司在员工离职后,故意拖欠工资不发,入职期间多次修改合同 你好,我前公司在员工离职后,故意拖欠工资不发,入职期间多次修改合同,签订的工资附加协议时明确指出三个月内离职不发放提成和绩效,只能以90元一天的标准发放,是否霸王条款?且并未说明之前已发工资需倒扣以90元/天的标准计算,目前却以此为由不发放离职前未发的工资,之前也经常拖欠其他离职员工工资,请问我该怎么要回工资呢?期盼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0-09-1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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