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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父母生育有三个子女,我是老小,父亲已经早年过世了,但是有一批财产还没有相应的继承放在那里

父母生育有三个子女,我是老小,父亲已经早年过世了,但是有一批财产还没有相应的继承放在那里 父母生育有三个子女,我是老小,父亲已经早年过世了,但是有一批财产还没有相应的继承放在那里,现在母亲重病住院,母亲也没有什么财产,我提议三家各拿一部分钱出来充当母亲的医药费,但是老大和老二装作没听见,现在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一个人在出,请问以后父亲的遗产开始继承的时候,我能不能要回原本应该他们出的那2/3母亲的医药费,也就是我多拿相应的那部分父亲的遗产?如果可以的话,以什么为证据?我凭手里的母亲的缴费单据就可以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君(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20-09-1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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