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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有5个子女、本来写了一个分单、说以后平分、但是其他子女

老太太有5个子女、本来写了一个分单、说以后平分、但是其他子女 老太太有5个子女、本来写了一个分单、说以后平分、但是其他子女都没赡养老人、就说不分了、老人去世前决定把房子给在跟前伺候的老大、把房契交给了老大、老太太去世、老大也换了房本、房产局也承认了,但是后来涉及拆迁、那几个没伺候的子女回来拿着这个分单要分这个房子的拆迁款、请问是以分单为准还是以房本为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河北)
提问时间:2020-09-11 19: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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