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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应该赔付以下四万多块钱
我是否应该赔付以下四万多块钱 在去年十月份,我骑摩托车由东向西直线行驶至丁字路口时与由北向南左拐的骑摩托车人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双方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考察取证实;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在住院期间我花费三千元对方花费一万八千元,之后对方起诉到法院,鉴定为十级伤残,要求我在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他医疗费10000元误工费5845元护理费587元交通费290元伤残赔偿金13800被抚养费4259元财产损失375元精神损失2000元伤残鉴定费700,剩余8200元医疗费与500元住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梁晓义(湖北)
提问时间:2013-04-12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