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强制执行中被告违反调解协议后怎么办?
强制执行中被告违反调解协议后怎么办? 本人残疾人,患有严重风湿疾病强直性脊柱炎。
2011年被婚骗骗取二万元彩礼钱,打官司赢了后,被告连判决书也不领就消失了,我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说找不到线索,让我自己找人。
今年春节前十天我自己千辛万苦找到了被执行人,执行法官法官去了后被执行人拒不开门,法官说他也没办法,要离去,这时被执行人的母亲来到,经现场调解,总共只给一半一万元钱一个月内还清,未对利息(二万元的年利息按同年双倍银行利率4000元算)和强制执行费300元及诉讼费用300元单独说明。
当时的调解书内容是:被执行人母亲承诺一个月内给一万元,如果违背承诺,还按原判决书执行。
但至今三个月了,被执行人只送去了八千元,并且托法官说只给八千结案,我肯定不同意,法官说让我找被执行人商量,我拒绝。
请问我可不可以以以被执行人母亲违背承诺为由,要求协议作废,要求被告继续归还余款12000元,利息,诉讼费,并由被告承担执行款!?
执行法官不作为,我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感冒(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3-04-12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