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失踪人口报案,公安局怎样才能使用技术手段?
失踪人口报案,公安局怎样才能使用技术手段? 你好!
有个朋友失踪了。详细情况是,2013年4月7日早上,他说去天津找人,后来电话时而能接通,时而打不通,要么就是关机。中间发过很多短信,都是日常话,挺正常的,还答应我们今天回来(其实之前我们一直有要他回来,都说什么工作机会难得,不想错过,过两天再回来。最后他答应我们三天之后,也就是今天,4月12日回来)。但是昨晚(4-11)一件事又不正常了,短信、QQ说,可能今天回不来了,被扣住了。如果上午没回来,就让我们报警。结果打了好多地方的公安局,有些说,在案发地即失踪地,也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他的地方公安局报案,有些是去户口所在地报案。但是我们都打过电话,都不追踪,顶多就是备案。
现在情况不清楚,不知道是不是被拐卖还是被传销扣留住了,就知道他是主动
联系那个人的。要怎样说公安局才会用技术手段定位他的手机和手机号码呢?是不是只能我们老百姓自己找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泪妆926(北京)
提问时间:2013-04-12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