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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小偷把车子偷走被抓住

小偷把车子偷走被抓住 2012年3月16日,我刚买的摩托车放在家门口被小偷偷了,现在小偷被抓住,检察院给我打电话说作了5623元钱,还说是卖给了两个人,然后接着法院也判了,但是法院人说小偷没有钱,一分钱都赔不了,还说是我运气不好。我就想不通,既然小偷被公安机关抓到,法院也判了,为什么自己得不到赔偿呢,自己辛苦赚钱买来的新车就被偷走,现在一分钱都赔不到,那法院判了还有什么意义?法律对被害人一点都不平?为什么不去执行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情孝勤(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4-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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