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几个月前我们租房时与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现在中介公司因为高进低出
几个月前我们租房时与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现在中介公司因为高进低出 几个月前我们租房时与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现在中介公司因为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问题被住建局点名扣除企业信用分,并发布风险提醒,我们是否可以用对方信用问题作为理由要求无责解除合同(目前无法直接联系到房东,无法得知房东是否按时收到租金,为了减少损失想无责解除合同)(中介说这家公司现在转为了子公司,这种操作是否可以看做是跑路的前提,或者对整个事件有什么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能能(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20-09-06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