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小区改造导致业主摔伤

小区改造导致业主摔伤 因小区改造,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走进施工区导致摔跤肋骨骨折。详情如下:小区一业主因一大早出差,小区物业在当日下午在高层单元出门处贴出水池改造的告示,需绕行(并未说明通绕行路线),业主在第三日晚出差回到小区,在不知小区改造的情况下进入水池维修道路口,导致摔伤,肋骨骨折。据当事人(小区业主)介绍,进入水池的道路边放置了一个塑料提示桶,一般是作为地面防滑提示用,在桶上面贴了一张大小约A4纸的一段文字,字迹较小,在晚上如果不是眼睛贴着看,根本看不清上面缩写的内容,而且塑料桶是放在路边近绿化带而不是道路正中间(道路约1米宽),导致当事人进入改造区域,当晚小区并未在施工区域开路灯或者其他照明工具,并且用一个木板以45°角的地面,且木板颜色与地面颜色基本一致,在没有灯光的情况下,导致当事人误以为就是路面,一脚踢到木板上造成了此次事故。事后与物业沟通,物业以在小区单元出口处贴出告示为由不予赔偿医药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请问各位律师大神,本次事件这位业主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谢谢。如可以得到赔偿,将考虑请律师来进行维护个人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20-09-03 16:37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