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公司以非工作的名义占用员工私人时间是否合法?

公司以非工作的名义占用员工私人时间是否合法? 工厂正常工作时间为8:00-17:00,有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公司要求班车提前10分钟到达厂区,
实际情况是:根据公司安排的发车时间,很多线路的班车是提前半小时甚至更多到达厂区;下班时也是下班时间20分钟后才能发车.早晚无偿占用员工私人时间约1小时(非路程时间),员工时薪20-60不等.

工厂迁址后,离市区较远,班车时间均提早半小时到一小时,由于班车站点离住所太远发车时间过早,无公交可以到达班车站点而产生的昂贵打车费用,是否可以由公司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zx20……(天津)
提问时间:2013-04-11 14:1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