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老人安排意识不清晰到去世之前这段时间的事宜,应是什么文书
老人安排意识不清晰到去世之前这段时间的事宜,应是什么文书 老人已八十多岁,身体状况逐渐下降,老人不愿意由所有子女轮流赡养,因为有的子女就是对照顾老人敷衍了事,不尽心,有的子女则尽心尽力,可多数孩子出于脸面以及对老人存款的考虑,非得让老人轮,老人准备自己找律师写个东西,阐明不能自理时,愿意跟哪个子女共同生活,在自己不能理财时,工资存款交由哪个子女代为保管和日常支出,其他子女不能在他们意识不清晰时争夺工资存款,花不完的积蓄如何处置等等,,这种法律文书叫 财产代管协议还是遗嘱,或者其他什么名字? 这种法律文书能不能公证? 老人担心糊涂后个别子女以赡养老人的名义抢工资卡。老人还是不愿意让不尽心的子女照顾他们 谢谢 这实际是安排意识不清晰到去世之前这段时间的事,应该不算遗嘱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lh690……(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4-1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