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房产分割
全资支付并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表述不清晰,是全款房还是按揭房?
你好,是哪方父母出的资,是全额吗,为什么当时约定由丈夫每月负责还,有什么迹象表明有公证吗,你的情况说的不够清楚,建议你补充详细的案件情况或直接来电说明情况,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您好,法律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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