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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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想咨询一下,关于做装修合作。自己没有注册装修公司,一直在外面接单子做。挂靠了一家装修公司,有用公司的名义用公司的公章的情况下付5个点给公司,因为做的还不错,后面装修公司跟我谈的条件是:叫我帮他管理公司,无底薪,抽公司业绩10个点,所有的帐是走公司对公账户,后面公司付我10个点的管理费,我自己关系接的单子只借用公司名字以及公章,公司抽利润的百分之30,我自己的单子工地自己管理,工人工资我自己付,就是工程款不走公司对公账户全部我自己收,然后工地昨完分公司百分之三十的利润做为费用。现在问题是这些条件我们当初没有签协议,其实也是来不及签协议,谈好才两天时间,谈的时候有说拟一份正式的协议签的,但是还来不及,因为第二天我自己的客户准备跟我签单,协议还没签,公司就要求我所有的工程款走公司的帐,我不同意。因为我当初不同意把自己的工程款走公司的帐也是因为他公司亏空了很多,我怕他拿我的工程款去填补他的亏空导致我自己的工地完不了工。所以才跟他谈我的帐不走公司,他也答应了,但是因为我们还没有签正式的协议,我的证据也就是当初我们网络QQ上的聊天记录。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的单子的帐不走他公司他现在说要告我侵权,或者告我挪用工程款。请问我这种情况算是侵权或者有触犯法律吗?他现在要起诉我,我能反起诉他毁谤我的名誉吗?因为他四处扬言我侵权,导致我在这行业受到影响包括精神上的打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ccpkk(福建)
提问时间:2013-04-10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