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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女方拿出存折4.3万元放在法官那里男方的赔偿想达到不离婚的目的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女方拿出存折4.3万元放在法官那里男方的赔偿想达到不离婚的目的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女方拿出存折4.3万元放在法官那里男方的赔偿想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女方把存折放在法官那了,男方没出钱,最后法院判决不离婚,存折一直在法官那里,因起诉离婚不成女方去银行报挂失取出自己的钱,作为日常开销,8个月后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是女方需要支付男方4.3万元,不给男方钱不判离婚,8个月,女方因找律师,路费和日常开销,钱花没了,但是法院依然要求女方要支付男方4.3万才能判离婚,女方只想尽快离婚,找朋友借了一万付给了男方,剩下的3.3万在判决书上承诺一个月还清,男方才肯签字,婚是离了,欠债4.3万,男方现在拿着法院判决的欠条又起诉女方了,女方没有路费出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 (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20-08-2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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