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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房屋问题

房屋问题 母亲有三个儿子,前两个儿子是与前夫生的,小儿子是与改嫁后的丈夫生的,现在母亲的户口跟小儿子一起,一起二十几年一直由小儿子抚养,吃饭,晚上休息是在另一个儿子那里,也有10多年,但是母亲所需承担的费用(社会负担,上公粮),都是由小儿子承担,其他两个儿子不管,说母亲死后,所有东西都是小儿子的,但是没有留有证据,但是有当事人,现在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其他两个儿子就要闹着分母亲的房子,土地费,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其他两个儿子有权利享受母亲的财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93805……(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4-1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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