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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在文山州广南县养护小区里,城管带着人把我们店铺门口摆放的货物给收走了

8月18日在文山州广南县养护小区里,城管带着人把我们店铺门口摆放的货物给收走了 8月18日在文山州广南县养护小区里,城管带着人把我们店铺门口摆放的货物给收走了,在8月21日我去处理货物违规占用人行道,里面的工作人员直接说要罚款一千,我这是第一次违规,请问这样的违规处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云南-文山)
提问时间:2020-08-21 16: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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