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交保险,但实际在A公司上班,A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要拖欠的工资和一定的补偿吗?
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交保险,但实际在A公司上班,A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要拖欠的工资和一定的补偿吗? 2016年3月在A公司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合同期限3年,工资按月发放,节假日及周末双休,无考勤。之后没签过任何劳动合同和协议。
2019年6月,经A公司同意,我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把保险转到B公司。A公司拖欠我2019年2月到2019年5月共4个月住房公积金一直未补缴。
经B公司同意,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我一直在A公司工作,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和协议,只口头约定了工资及按月支付的方式。A公司从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拖欠工资,其中2019年1月给补发了两个月的工资。
2020年5月末因拖欠工资原因与A公司口头提出离职并办理了工作交接,但A公司不给办其他离职手续。
我已经离职3个月了,我可以劳动仲裁或者起诉A公司要拖欠我10个月的工资和4个月住房公积金吗?我能要到一些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2020……(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20-08-19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