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物业交割单能替换合同内容吗
物业交割单能替换合同内容吗 2008年9月,我们和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注明:被告10月25日前完成物业交割,包括迁出房屋内所有户口。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10月19日物业交割的时候被告说自己户口还要过几天才能迁,所以双方口头协议被告暂缓几天迁出户口,当时在交割单户口情况那一栏写明:“户口未迁出,买卖方协商解决。”10月份,被告迁出户口,通知我们,我们去派出所落户才知道被告前夫户口没有迁出。现在,被告说这张交割单就说明我们同意了被告前夫不迁出户口,已经取代了原先合同的约定。但是我们当时说的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是协商被告户口暂缓几天迁出。我想问律师,是不是要我们举证说明这个问题?这张交割单能推翻先前合同约定内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ji418(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7-20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