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我与前妻2010年协议离婚,当初协议女儿及房子归女方所有,我一次性支付女儿2至18岁的抚养费给女方。但离婚后,我父母因为想念孩子,所以把孩子接过来带。一直到现在一直由我父母带(现孩子5岁),而女方只是在周末的时候把孩子接回去住两天(平均两周一次)。现在女方已经再婚且怀孕,和她沟通过,她现在的家庭没人带这个孩子。她也没有将孩子接回自己带的意思。
请问女方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没有抚养条件?我是否有机会申请变更抚养权?
(注:女方工作相对较我稳定,是否会影响到抚养权的变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正昊(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3-04-09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