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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持有一级建造师,被本公司拿去用来挂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持有一级建造师,被本公司拿去用来挂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持有一级建造师,被本公司拿去用来挂某工程的项目经理,但同时又实际被任命为该工程的安全总监,所有的质量和安全资料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栏都是本人签字。如该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作为名义上的项目经理,实际的安全总监,刑事责任如何认定?为避免担负实际项目经理的刑事责任,与公司签订内部协议能否免除被作为实际项目经理的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亿万年前遥远的星光(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20-08-13 12:3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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