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2年中旬驾驶机动车与一位六旬老人(对方为电动车)相撞,导致对方受伤严重,事后责任认定为我是主事责任,对方为次要责任。事发之后,没有酒后驾驶,没有肇事逃逸,我是汽车车主的专职司机,出事后,我一直在医院帮助伤者家属一起看护病人,但病人伤势严重,医药费很多,病人家属垫付了一大部分钱,而我老板,只垫付了一小部分,在责任认定下来之后,把车从肇事车停车场取出来之后,老板就再没联系过我,我找老板也找不到,对方家属老是催我管我老板要钱垫付医药费,但老板人找不到了,我就也不在医院看护了,然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和病人家属没有联系,病人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对方家属现在索要不到赔偿,联系不到我,也联系不到车主,就去法院起诉了,但传票被退回了,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kebi08……(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3-04-09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