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合伙人出现意外伤害怎么办
合伙人出现意外伤害怎么办 我是东港市长山镇杨树村的一名村委会工作人员(治保主任),现我村发生一起纠纷让我十分头痛,想咨询一下赵律师怎么处理,事情的具体经过时这样的:2010年春季,我村8组居民张某、王某、孙某、于某四人联合一起买了一台插秧机,当时约定,四人集资购买插秧机,并且这四人操作插秧机挣钱,盈利四人均分,但是在插秧过程中,张某因操作不慎将左手无名指砸断,因治疗花费医疗费6000余元,张某今年贷款时顺便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他3000余元,现张某向其他合伙人提出赔偿,具体要求是意外保险赔偿除外,合伙其他三人每人承担1500元医疗费,但其他三人不同意,要求扣除意外保险赔偿和张某本身因操作失误所承担的部分责任之外的费用。由于这四人都是一个居民组村民,不想将此事通过法律解决,以免互相之间造成仇恨,但分歧还很大,相关的法律我只找到“民法通则”中的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还不足,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恳请赵律师指点。
再此表示感谢。
具体联系方式是东港市长山镇杨树村 电话:0415-7872203
手机:13841509768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春雷051(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0-07-20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