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对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违约转租应该是停止还是继续转租?

对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违约转租应该是停止还是继续转租? 本院认为,原,被签订租赁合同后,原告将厂房等交付给了被告使用,被告已将租金交付2012年4月,之后的租金未缴纳,双方对上述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关于被告是否存在转租问题,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据,从工商部门调取的租赁合同足以证明被告将其中500平方米厂房转租给了第三人,年租金10000元的事实,被告及第三人虽主张系合作办厂,但其提供的第三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合作协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被告及第三人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被告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如有违反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相当于转租和分租的数额,并未约定被告转租即成为原告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应继续履行,故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的转租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向被告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因被告的转租行为并未给原告造成损失,故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相当于转租和分租的数额”过高,本院予以调整,以转租金额10000元的25%即2500元为宜。关于被告欠交租金的问题,被告提供的录音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向原告缴纳租金而原告拒绝接受的事实,被告仍迎向原告胶南2012年5月1日以后的一个年度的租金70000元。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方支付违约金后,就可继续转租给丙方房子了吗?还是停止转租行为!诉讼求求中没有提出,是需要另行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w291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04-09 10:3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