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关于给钱不给羊的问题
关于给钱不给羊的问题 村民甲发展养殖业,群众都知道。一天,村民乙打电话给甲称自己的羊现在急缺饲料,让甲先给6000元钱,等过段时间来房子拿10只羊,并称自己的人在县城等着拿钱。遂甲去县城取钱,取好后来一女丙称将钱给她就行了,两人签订了合同:我拿了你6000元钱,你拿我10只羊。又一天村民丁打电话给甲称自己的羊现在急缺饲料,让甲先给5000元钱,等过段时间来房子拿10只羊,也称自己的人在县城急等着拿钱。遂甲又去县城取钱,取好后来一女称将钱给她就行了,两人签订了合同:我拿了你5000元钱,你拿我10只羊。
过了段时间,甲去村民乙、丁的房子去拿羊,两人均称没有拿上钱,不给羊。
遂甲报案至公安局刑侦队,公安局称甲与乙、丁属于经济纠纷,不予受理,建议去法院。
请问,应该找谁?案件如何定性?有什么好的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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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hf@qq.……(新疆)
提问时间:2010-07-20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