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一年多半 感情不和 女方想离婚 男方要求赔付八万彩礼
该委托律师应诉。
无法协商,只有起诉。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不退彩礼的,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不用退,如需更多咨询可以加我微信,手机同号。
法定退还彩礼的条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财力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具体解决方法可电话咨询。手机微同号
是否怀孕或有孩子。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可以不退彩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