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两次工作遭到负责人欺骗
两次工作遭到负责人欺骗 本人今年两次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过,今年的四份在该单位试用期一个月未能专职,本人放弃该单位工作,直到十月份该单位负责人联系上了本人,声称该单位缺人手要求本人回该单位工作便录取本人为正式员工,也详细说明了工作,工资问题,本人按照该单位负责人吩咐进行工作,一个月后预料不到事该单位负责人没按时发放工资给本人还躲避本人,在此其间本人向该单位负责人打电话不接甚至还挂本人电话,回该单位也未能见到该单位负责人,本人向该单位电脑技术人员声称该单位负责人不发放工资给本人的话,本人去劳动局告他,于是该单位负责人联系上了本人,也给本人发放了工资,便开除本人在该单位工作,开除的理由是本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严重失职,对此本人对该单位开除本人理由不符合开除本人,本人在该单位工作便不是试用期,本人在该单位工作该单位也未能证明本人严重失职,如果本人失职的话,该单位负责人也没作出任何提醒,直到开除本人才向本人提出。
请大家帮帮忙,关于本人的事情,是否符合申请仲载,该单位开除本人的理由是不是符合开除本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eshi……(海南)
提问时间:2008-12-28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