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如何正式放弃监护权
如何正式放弃监护权 您好!我和前夫与2006年离婚,离婚是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离的。我在英国留学后,留在英国工作,现在我拿到了永居,孩子正好刚刚念完小学,所以我决定把孩子接到英国来读中学。不过签证被拒了,原因是孩子的生父在中国,应该有抚养的孩子的职责,虽然离婚判决的时候孩子时判给我。孩子的生父自2003年就一直在成都工作和生活,孩子一直随我父母在大连生活。我想请问以怎样的方式孩子的生父可以永久的,并且正式的放弃监护权,使移民官认为孩子的生父不再拥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呢?另外,孩子的生父在以前的婚姻中已有一女。根据中国的法律,他可以拥有两个孩子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jG2487(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7-20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