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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因为疫情原因,我在微博找兼职,一个女孩推荐做的,推贷款企业微信

六月份因为疫情原因,我在微博找兼职,一个女孩推荐做的,推贷款企业微信 六月份因为疫情原因,我在微博找兼职,一个女孩推荐做的,推贷款企业微信,他们给号码我们用微信加,然后问有没有需求,有的话就推,后来被骗的报警,好像告的是我的微信,一星期前刑警找到我,我才知道是诈骗,录了口供笔录,拿走我手机就回家了,手机一直没给,一直关机,现在停机了,昨天又叫我去验唾液录十指纹拍正面侧面照,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刑事责任吗,我有权要求还手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ixiak(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20-07-31 17:3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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