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赡养老人
关于赡养老人 请问以下这种事件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事件的起因是关于赡养老人,老太太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四个儿子只有大儿子与小儿子成家,大儿子家始终以老人的地是小儿子家在种为由,不赡养老人,在这期间还散播各种谣言说小儿子家如何不给老人吃的败坏小儿子家,大儿子家的老婆更是过分!站在自家家里对着小儿子家的方向骂小儿子家的女儿,说小儿子家的两个女儿都30多了也没人家要,不知道在外生了几个孩子了,所以才没人要啊等等,败坏小儿子家的名声。后来说要分老人家的地,他就赡养老人,结果在分地时老大家又说分地分的不公平,小儿子说当时公家分地是这样分给他的,现在分当然按当时的分法,结果老大家不同意,此事不了了之,老人家还是由小儿子家养着。后来,老大家心里不平衡,把小儿子家的核桃树给刨了,小儿子去找他,期间发生争执,小儿子推了老大一下,结果老大用?头刨了小儿子,小儿媳打电话报警,当110来了老大家老实的很,110一走老大家的媳妇第二天就又开始骂。以上事件该如何解决,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该找哪些部门或者是准备哪些东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月色苍茫(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3-04-08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