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问题
您好 假如写的是夫妻的名字 法律上有一种观点是可以认定为赠与的
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子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房产证记载你们夫妻的名字,所以是共同财产。
登记在你们双方名下,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该房子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房产证记载你们夫妻的名字,所以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