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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朋友黄涛认识了卖车的老板于晨想以贷款方式购买一辆二手车
我通过朋友黄涛认识了卖车的老板于晨想以贷款方式购买一辆二手车 我通过朋友黄涛认识了卖车的老板于晨想以贷款方式购买一辆二手车,我已经说明必须以正规贷款方式购买(正规银行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老板于晨信誓旦旦的说一定是正规贷款还保我车辆没有任何问题。于是2019年9月15日卖车的老板于晨驾车带我和黄涛来到长春双阳区欣阳二手车市场看车。当时看到车后我对车很满意,并决定贷款购买。当时卖车老板于晨向我索要6000元说帮我办理贷款买车手续。我以现金方式亲手转交给了于晨本人。结果卖车的老板于晨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优信二手车平台给我办理的微众银行汽车金融借款合同购车,签合同的时候,优信员工(给我办理贷款的人)并没有让我详细阅读电子合同,直接拉到签字一页,让我签名。并告诉我是正规借款合同。事后并没有给我纸面合同。然而贷款下来了以后我发现和我要求的买车情况不符,(贷款是我名字,车的行驶证不是我的名字)并要求退款。卖车老板于晨说贷款已批,退不了款,并承诺我可以更改为我本人名字,但车暂时不能给我、方便办理更名。2019年9月17日于晨从长春双阳区将车提到吉林、并骗我到吉林市南京街与车合影办理更名,告诉我等待,也没有把车给我。后期我多次打电话催他还车,或者退款。他都以正在办理更名为由推脱。至今未给我更改也没有让我拿到车钥匙。我还款九个月后向优信二手车客服询问才得知是租赁合同。而且此份租赁合同在我多次向优信二手车公司要求后才以邮件形式于2020年7月21日发给我。合同条款属于霸王条款。而且合同上面写明车辆所有权归深圳市优信鹏达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相当于我只有使用权。车并非我所有。现在卖车的老板于晨已经失联,电话关机,发信息不回。我去到长春,车辆所属的长春分公司也根本不存在。我才意识到我上当受骗!
他以正规银行贷款卖车为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诱骗我办理租赁合同!!!在我发现车辆所属人不是本人后要求退款,2019年9月17日于晨又以能更名为由骗我到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与车辆合影、后骗走车辆。现在银行贷款我在执行还款,(2020年7月未还)车从2019年9月15日案发起被骗至今一天没有开过。也没有拿到过钥匙!我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已在买车案发地双阳区北山派出所报案。但没有被立案。现在我再次向双阳区北山派出所报案。相信在各位领导以及警官的关注下,该案能够尽快的得到解决。能解决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天津)
提问时间:2020-07-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