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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意外险(太平洋保险),我骑电动车和出租车发生事故(对方乘客开车门所致)

我有意外险(太平洋保险),我骑电动车和出租车发生事故(对方乘客开车门所致) 我有意外险(太平洋保险),我骑电动车和出租车发生事故(对方乘客开车门所致),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出租车有保险(阳光保险),而且出租车和乘客共同付全责,如果对方给我赔付医药费和误工费营养费等,我自己的意外险还可以申请理赔吗?(我住院20天左右,有肋骨2根骨折,额骨骨裂,眉骨骨折,重度脑震荡,花费5万多),两个保险有冲突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早晨一缕阳光(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0-07-30 15:01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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