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仓储合同问题

仓储合同问题 以下A,B,C自称是一家公司中的不同分公司。
合同期限2012年6月至12月,我司与A公司签订仓储合同,我们是出租方,A是租赁方。A公司没盖章,只有一个人周某签字。周某后来离职,现在联系不上,也无他的身份证号。
合同到期后2013年1月,我们与B公司签订合同时,B公司给我公司致函,说放弃存放在我仓库的货物(价值200万)叫我司自行处理货物,租金也只支付到1月底,相当于解约。
这半年来与这家公司之间仓储业务的单据都是以C公司的名义开的。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有权处理货物么?合法么?怎样才能合法的处理这些货物呢?有法律参考文件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y4479……(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4-08 14:28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