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前些天我与一同学打架。在打架过程中,我拿水果刀无意把旁边一看热闹的同学胳膊划出个10多厘米的大口子。之后我承担了他全部的医药费,还有3000元的赔偿费。我们写下了调解协议。如果事后他反悔还能告我故意伤害吗?追究我刑事责任吗?(我们都是成年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4946……(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3-04-08 13:24
-
如果伤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你的行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但你们积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并达成调解协议,履行调解协议又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
追问:会不会追究我刑事责任。法院会判他赢吗?这就是个意外啊,我也赔偿他钱了,协议上注明双方不再追究,并签了字。
回答:关键要看法医鉴定的伤情及对方现在是否谅解。
追问:故意犯罪构成要件是1主体要件2主观要件3客体要件4客体要件。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我并非故意,主观要件不成立。岂不是就不构成故意犯罪,支付民事责任
回答:如果案件立案,你的理由可以向司法办案人员陈述,刑事案件比较复杂,不是 这样咨询就能明了的,如果案件确已启动,建议 聘请律师 介入办理。
-
告不告你是他的权利,但是因为无意行为,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那会不会让我继续赔偿。
-
你好,应当达到轻伤的程度,可以追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追问:故意犯罪构成要件是1主体要件2主观要件3客体要件4客体要件。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我并非故意,主观要件不成立。岂不是就不构成故意犯罪,支付民事责任
回答:你好,你有放任的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追问:那如果我辩护说;是我看见对方有要拿刀的动向,我是为了自身不受伤害才拿起水果刀,在这期间划到第三人。我拿到水果刀之后并未攻击对方,只是怕自己受伤害而已。这属于假想防卫才无意划到人的。是不是就应该只负民事责任(事实上我就是怕自己受到对方攻击才拿起水果刀的)
-
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故意犯罪构成要件是1主体要件2主观要件3客体要件4客体要件。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我并非故意,主观要件不成立。岂不是就不构成故意犯罪,支付民事责任
回答:主观方面,你挥舞水果刀的行为,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方面,造成了他人受到伤害的结果。如果达到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追问:那如果我辩护说;是我看见对方有要拿刀的动向,我是为了自身不受伤害才拿起水果刀,在这期间划到第三人。我拿到水果刀之后并未攻击对方,只是怕自己受伤害而已。这属于假想防卫才无意划到人的。是不是就应该只负民事责任(事实上我就是怕自己受到对方攻击才拿起水果刀的)
回答:法官会根据证据以及案情,做出判断。
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