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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询我起草的欠条可以不 欠 条 欠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

资询我起草的欠条可以不 欠 条 欠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 资询我起草的欠条可以不
                             欠 条
欠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今欠到A(身份证:)和B(身份证:),人民币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欠款人于 年 月 日前付清。若逾期付款,欠款人同意每年按欠款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且A和B二人由此造成追债费用由欠款人承担。 (含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欠款人:
欠款日期: 月 日
(付欠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2……(天津)
提问时间:2020-07-28 14: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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