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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19年在杭州租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签合同,口头约定是租一年,今年因为我有事不能继续在杭州

19年在杭州租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签合同,口头约定是租一年,今年因为我有事不能继续在杭州 19年在杭州租了一套房子,当时没有签合同,口头约定是租一年,今年因为我有事不能继续在杭州,在六月五号就跟房东说下一月不租了,然后在七月十一号退了房子,但是现在房东说我违约,扣我十一天的空房期间的损失,因为有一个月的押金2500元在她那,这样合理吗?我已经提前说过了,怎么能算我违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浙江)
提问时间:2020-07-28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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