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审理借贷诈骗案件时,出借款方是借贷公司,借款方是自然人,借款打入了借条上约定的第三方账户

审理借贷诈骗案件时,出借款方是借贷公司,借款方是自然人,借款打入了借条上约定的第三方账户 审理借贷诈骗案件时,出借款方是借贷公司,借款方是自然人,借款打入了借条上约定的第三方账户,这个账户与借款人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是借贷的审理还要进一步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这笔借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牛哞哞(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7-25 14:4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