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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老太太的老伴,大儿子,三儿子,先后去世
老人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老太太的老伴,大儿子,三儿子,先后去世 老人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老太太的老伴,大儿子,三儿子,先后去世。在老太太去世之前二儿子录了音,承诺把两套院子给二儿子(其中一套在三儿子结婚时候沉诺是就给三儿子媳妇的,口头说,没有写字据。等到老人高龄时候,由二儿子,二儿子媳妇,二儿子的长子,大儿子媳共同在村里办事处签协议,同意一出院子归三儿子媳妇所有。在村里统一换新房本时候两处院子变成了一个房本,写有老太太,和三儿子媳妇的名字,老房本是写的老太太名字。在老太太去世之前给二儿子录了音,老人活着的时候是老人的,老人去世后是归二儿子所有,录音里好像有证人,和做过公正)请问新房本有三儿子媳妇名字,二儿子有录音。那三儿子媳妇还有继承其中一套院子的资格吗(签订的协议被三儿子媳妇不盛丢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20-07-24 10:09